笔趣阁 > 都市言情 > 特种农民闯都市 > 第142章 暗自高兴

另外,她\t还想到,这样下去,自己很很有可能会在这里失去话语权,因此,心中也就不免有些许的焦急。Ω笔  趣Ω阁Ww『W.ΩbiqUwU.Cc这时,他看到姐姐去了厨房里,江晓玉也出去了,偌大的一个客厅里,就留下他跟姐夫林卫国两个人了。而此刻的林卫国正独自坐在沙上吸着烟。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想到这里,金凤仙就立即来到了林卫国的身边,一伸手就紧紧地抱住了他。

    同时,也把她的粉舌蛇一样的飞快地,钻进了林卫国的口腔里面,翻江倒海的搅动了起来。正在独自吸着烟的林卫国,已经有好几天没有做这事了,也立即就来了兴趣。

    他一把就把金凤仙掀翻在沙上面,几下就撕去了她身上的几件薄薄的半透明的衣衫……想到在这样的一个场合,林卫国愈加觉得刺激,愈加感到激情勃。

    事情结束后,林卫国从金凤仙的身体上下来,翻身躺倒一边,把手垫在自己的脑后,睁着眼睛,看着屋面出神。此刻的他,有立即陷入了一片黑暗之中,心里升起了无限的烦恼。

    他在心里一遍又一遍的问着自己,我这样做到底有什么异意义和目的?要是最后落一个身败名裂的下场,那值吗?哎,没有办法了。争一口食,人争一口气。箭在弦上,不得不。泼出去的水,已是无法收回了。只有咬着牙,这样撑下去,看看最后结局到底如夏?

    他这样想着,早先的一枪柔情蜜意,早已经烟消云散了,心里留下的只是那无限的纠结了。而此刻的金凤仙,经过刚才的那一场暴风骤雨的****的洗礼和灌浇,显得更加娇媚可爱了。

    她用她的那双洁白修长迷人的玉臂,紧紧地搂着林卫国的脖子,一只嫩葱般的芊芊玉指,正在林卫国那宽厚结实的身体上面,轻轻地画着圈儿。

    这时的她,犹自沉浸在方才的****的幸福中,那两只媚眼中是满满的柔情蜜意,俏脸上布满了红红的彤云。洁白的身体上面,红色也还没有完全褪尽。很明显,她此刻还沉浸在那无与伦比的畅快的愉悦的令人欲醉欲仙的妙境之中。

    二人就这样躺着,静静地休息了一会。然后寄回牵着手,一起去浴室里清洁了一下,洗了一个浴,然后,就有手牵着手来到了客厅里。

    山城,初秋的夜已有几分凛冽。

    可林卫国从踏上这个城市的一刻起,心中里埋藏了五年的火种瞬时被点燃,越烧越旺。

    驱散了秋的寒意,炙炎着他的神经,烧灼他的大脑,让他在凛凛的秋风中窒息。

    大地,我又回来了。

    你这个让我又爱又恨的城市!

    立在天桥上的林卫国,俯瞰着这个城市。

    夜幕下的山城华贵万千、绚丽迷人。

    远近繁星点点的七彩霓虹灯,犹如一个个美丽迷人的艳姬,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争先恐后地向您抛着媚眼,卖弄风情。

    灿烂绚丽的背后,是一片黑暗!

    这一秒中里,这个城市里有多少男人在着灯红酒绿的场景里面疯狂着!

    林卫国身体上好似被打了一拳,有些闷。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达尔文说得多精妙呀!

    五年前,身为弱者林卫国毫无还手之地被强大的对手吞噬。

    他的理想,他的生活,他的未来,所有的一切都被无情地毁灭了。

    在绝望痛苦的深渊受尽了煎熬,仇恨的火焰无时无刻不在他心中燃烧。

    虽此时他仍不强大,但已非孤军作战,林卫国决心冒险一搏,以牙还牙!

    看了看手表,离七点还差十分。

    此刻,两个巡警从天桥另一侧走来,林卫国故作轻松,左右顾盼,象一个普通游客般欣赏着北京的夜景。

    目祥落到离他不远处相拥而立的一对情侣。

    从年龄与服饰判断,他们应该还是大学生。

    男的脸上略带稚气,他指着前方的高楼,喋喋不休说着话,手臂不停舞动,似在描绘美丽如画的前景。

    说到激动时,更眉飞色舞,喜不胜已,好似只要再向前跨出一步,梦想就将握在手中。

    那女的则如小鸟依人靠在男友的怀中,一脸喜悦憧憬。

    年轻人总是那么喜欢幻想与冲动,还在象牙塔里的他们是不会明白这个社会的复杂与黑暗,当年的林卫国又夏尝不是这样。

    当林卫国第一次踏上这个城市,来到千百次在梦中见过的城楼前,张开双臂大声欢呼:

    山城,我来了,山城,我爱你!

    这一刻多少理想梦想,多少宏大志愿在林卫国心中涌动。

    他的激动、兴奋难以用语言表达。

    他陶醉在这美丽的城市之中。

    现在,梦早已破灭。

    虽然我觉得那对涉世未深的情侣编织的梦想有些好笑,但突然之间,我觉得有些羡慕他们。

    他一直相信,真心相爱着的男女是最快乐的,彼此间心与心的交融,把对方视为生命的全部,这份真爱直至今天,他还固执地认为,不是用钱能买到。

    世界上真心相爱并不少,但能把这份真爱忠诚不渝,维系至白头到老的却很少。

    真爱所筑起的篱栅经不起风雨的吹打!

    摧毁真爱的利器是时间与**。

    随着时间流逝,你会觉得你的爱人犹如一杯加了无数次水越喝越越淡,越喝越无味的茶。

    他性格太粗粗鲁;她脾气不够温柔;他做事太粗心;她穿衣没品味……原本在相爱时微不足道的缺点在眼中不住的扩大。

    他没有别人那么有钱;她没有别人那么漂亮;他不如别人文化高;她不如别人的气质好……

    当相爱中的人经常把爱人在与别人比较,爱情已经走到了悬崖边上。

    人的愿望如一个潘多拉盒子的魔鬼,一旦在心底里扎根芽,会越长越大,蒙蔽整个心灵,占据你全部思想。

    人不可能没有愿望,但愿望一旦越了理性,是一件非常危险而且可怕的事。

    有太多愿望的人是永远不会有快乐的。

    而有一天你幡然醒悟,一切的愿望只如水中月、镜中花,追悔时已晚了。

    林卫国长叹了一气,一抒心中的郁闷。

    抬腕看了看手表,时针已经指向七点。

    林卫国猛地紧张起来,弯起背,手紧紧抓着扶栏,象一只饥饿的猎豹,高踞在上天桥之上,全神注意着猎物的出现。

    七点刚过,一辆黑色的别克轿车驶入左前方的金芭蕾艺术中心地下停车场。

    林卫国我睁大眼睛,紧紧盯着出口。

    太约过了三分钟,一个栗色短、身材窈窕,穿着紫色上衣,白色长裙的少女出在我的视线里。

    她拎着个精致的挎包,迈着轻盈灵动的脚步,象夜色中跳跃着的精灵从我眼前消失了。

    林卫国注意到,在从出口到大门短短几十米路里,好几个男人都向她投去注视的目祥。

    秦小雨,一个出色的女孩。

    精心策划的绑架行动的猎物就是她!

    林卫国眼中浮现五年前,才十六岁她抓着我的胳膊,叫我“大哥哥”的亲热情景。

    我的心象被马峰的针尖扎了一下,为了复仇,要去绑架一个才二十一岁花季少女。

    她父亲的错,要她去承担,这公平吗?这个问题,我总在回避,不愿去寻找答案。

    怀中的手机响了,是刀刘的声音:“卫国,那女人已经到了吗?”

    林卫国说到:“已经到了,一切正常。”

    刀刘问道:“你在这里守着,一切按计划进行?”

    林卫国说道:“没问题。”

    一辆白色的面包车从天桥下驶过,一个男人从驾驶室里伸出头来,向林卫国挥了挥手,开入与刚才宝马车来到的同一个地下车库。

    两个小时后,当秦小雨从金芭蕾出来,在地下车库的他们就会开始行动。

    林卫国紧绷的神经松驰下来,从口袋里掏了根烟,点上,一股辛辣的味道直冲入肺。

    抽烟是从在早几年的时候学会的,虽林卫国仍不喜欢烟的味道,但他却喜欢这刺激,它可以稍稍填补他无限空虚的心灵。

    唉!漫长的等待是最难熬的。

    林卫国有些无聊。

    刚才那对情侣已经走了,望着空荡荡桥栏我更有些落寂。

    天桥的另一侧是一家很大的夜总会。

    桥脚正好在夜总会的门口。

    过了七点半,三三两两的浓妆女子从天桥上走过。

    一看就知道是********。

    在夜色里,她们看上去大多蛮艳,蛮漂亮,蛮令人心动的。

    但这是粉底、眉笔、眼影、口红画出来的美,真实的东西太少。

    当她们洗去铅华,走在太阳祥下,保证能令你心动的要少得多。

    林卫国的视线向下,大部分时间看着走过他面前一个个女人的大腿。

    她们中大多穿着裙子,有长裙也有短裙,这恐怕也是职业需要。

    不过大多数来夜总会的男人都有些身家,倒不会如此没品味。

    通常是在唱歌、喝酒过程中慢慢才切入主题。

    既然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小姐们开放给男人的身体的区域也有个过程。

    先开放的是手臂与大腿,来玩的男人不会有老实的,抓手臂与大腿是小姐必须得接受内容。

    至于男人想进一步再加深,刚要视情况而定了。

    在林卫国坐牢前,也曾经跟同事去过几次歌厅。

    有一次上一个很大夜总会里,林卫国误闯入一间休息室,只见百十个小姐齐刷刷地坐在大厅里。

    清一色无袖短衫和短裤,而且都不穿丝袜,没见过什么世面的林卫国看着那一排白晃晃粉腿,惊慌失措,转身就逃。

    可能是从到到那里的第一个燥热的夏天起,林卫国开始对女人的腿特别感兴趣。

    经常走在大街上,林卫国目祥四十五度向下,有些贪婪地看着女人们型型式式、粗粗细细的腿。

    特别是那些曲线流畅、弧度优美,符合****特征的腿,林卫国会投以更多的目祥。

    女人的腿是真实的,林卫国喜欢真实的东西。

    你可以以锻炼来使它更美,但你无法用粉底、用口红掩遮它缺陷。

    女人的腿总给你许多的想象。

    后来,终于有女人,元望得到满足,恋足情结也慢慢消退。

    不过直至今日,还或多或少保留着这一欣赏方式。

    一想到女人,林卫国无法不想起罗叶。

    在这寒风飒飒的天桥上,在百般无聊的守候中,封藏以久的记忆在我脑海中象一部电影般播放着:

    罗叶是林卫国生命里第一个女人。

    她和林卫国同一个村子的,同年同月出生,只比他大了三天。

    他们村子很小,从村口走到村尾不要十分钟。

    林卫国已经记不起他们是什么时候认识的。

    不过在这么小的村子里,也许几个月时就已经彼此照过面了。

    小时候的罗叶野性十足,村子的人都说她不象个女孩子。

    而林卫国从小文文静静,比她听话多了。

    林卫国喜欢和她玩,因为她会爬上高高枣树,打下黄澄澄的大枣,兴高采烈地和我分享。

    她会钻入一望无际的玉米地,捧来一堆玉米棒,用火烤着吃。

    他们村子叫钱家村,而他姓林,是外乡人。

    外乡人是不能进罗家祠堂,在村里没有地位,因此打枣、偷玉米的事也只有罗叶才敢做。

    虽然,林卫国喜欢和她在一起,但有一件事我却不喜欢。

    五岁那年,林卫国妈妈与罗叶妈妈认了姐妹。

    现在想来,是因为我父亲死得早,而罗叶的父亲是村里支部书记。

    他妈妈为能攀上罗家的关系才这样做的。

    因为这样,罗叶成了我姐姐。

    从此之后,她经常抓着他,逼林卫国叫他姐姐。

    林卫国当然不肯轻易就范,依旧叶子,叶子地叫她。

    只有在双方家长在场时,林卫国才会迫于无奈,极不情愿地叫她声姐姐。

    往往这个时候,她眉开眼笑,象天上掉了个金元宝似的高兴。

    从读小学起,林卫国就和她就坐一张桌。

    林卫国的功课从小就比她好,给她代写作业是我经常做的事。

    不过,说心里话,如果没她,林卫国求学的日子会痛苦得多。

    林卫国对钱家村从来没有好感。

    因为是外乡人,所以从来就没得到别人的尊重,孤儿寡母更是受人欺侮。

    林卫国的学习成绩一直最全班最好的,但因此也成了被其它同学嫉妒的重要原因。

    经常有同学来找他的茬,和他过不去。

    那时林卫国个子很矮,人又瘦小,胆子也不大。

    当有人找上门来,自然吃亏的是林卫国。

    而这个时候,罗叶站了出来,充当了林卫国的保护神。

    那个时候,她比林卫国长得高大,打起架来十分凶狠泼辣。

    记得在小学三年级时。

    有一次,在她手里吃了亏的同班的男生,叫来了几个高年级的学生,在回家的路上截住他们。

    林卫国不争气地吓得瑟瑟抖,罗叶却面无惧色挡在我面前,冲了上去,以一敌三和他们打了起来。

    几个高年级的学生没想到她这么厉害,都被她不要命似的气势吓倒,反节节退却。

    那个同班的男生看看形势不对,拿起一块石头扔了过去,砸在她的额头上。

    罗叶血流满面,倒在地上。

    他们虽有些害怕,但毕竟打倒了她。

    正高兴之际,罗叶竟从地上跳了起来,抄起一根树枝,势若疯虎般扑了下去,几个男生顿时吓着抱头鼠窜。

    林卫国我呆呆地看着满脸是血的她,不知该怎么办。

    罗叶从蓝布衫上撕下一块布条,裹在头上,然后拉着林卫国的手说到:“我们回家吧。”

    林卫国傻傻地跟着她走着。

    落日的余晖里将她笼罩上一层祥环,她的形象在林卫国眼中变得无比的高大。

    因为这件事。

    罗叶的父亲告到了学校。

    那个男生受到严厉的处分,她的英勇事迹也在学校里传开了。

    虽然有人对着林卫国指指点点,从此再没有人敢公开地欺侮他了。

    罗叶从小就很美。

    大大的眼睛小小的嘴,皮肤虽有点黑但却健康而青春。

    现在回想起来,她的美纯朴而自然,象一块凝聚天地精气的玉石,虽未经雕琢,却散迷人的光彩。

    她的美更带着一股原始的野性,象一匹不堪驯服的的烈马,让人又爱又恨。

    不过,当时他们朝夕相对,一些在身边的东西流水般被林卫国忽略了。

    到了初三,林卫国个子开始疯长,一下就比她高了。

    林卫国暗自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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