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武侠修真 > 火爆女君的修仙路 > 与卫子俊合作

叶晨曦笑道:“哎呀,能得你老人家一句夸赞,实在是难得。”

    卫子骏皱了皱眉:“我很老吗?”

    “我才二十一岁,叫您一句老人家,不很正常吗?”叶晨曦翻翻白眼。

    卫子骏冷哼一声,说:“会画画,会算账,还会洗衣,做饭,缝补衣物,又还会画符,哪个男人娶了你,绝对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

    这话听起来多少带着讽刺,不过叶晨曦向来不会在这方面计较,从善如流地道:“是呀,听你这么说,我才发现原来我是这么的优秀。您老人家若是有适合的男人,记得给我介绍哦。放心,只要长得不丑,人品过得去,我都可以接受的,修为高点低点都无所谓的,我不挑的。”

    卫子骏深吸口气,说:“我觉得应该给你找个修为不能高过你的男人。”

    “为什么?”

    “不然万一不听你的话,你想揍他揍不过怎么办?”

    叶晨曦眨眨眼,然后就笑了:“确实有道理。”玩笑话说完,便得说说正事了。

    “接下来你要如何安排?”叶晨曦问。

    卫子骏沉默了下,问她:“你呢?”

    “我已经答应了张家的聘请,成为张家的符师。你是我‘未婚夫’嘛,自然要与我住一起的。你呢?可有别的打算?”

    “这样再好不过了,只是,我又沾你的光了。”卫子骏苦笑。堂堂大男人,居然沦落到要靠女人才能生存的地步,对于向来眼高于顶自认天之骄子的他来说,着实是件不小的打击。这些日子才在船上,冷眼看着叶晨曦三言两语便在陌生的环境里混得如鱼似水,越发把他衬得一无是处,颇不是滋味。

    叶晨曦自然明白这家伙的大男人自尊心又被她无意中践蹋了,摆摆手,笑咪咪地说:“尺有所长,寸有所短。我家世不行,修为不行,根骨也不好,当然要多些技能傍身,才不至于饿死。就算在修真界混不下去,也可以混入凡人堆呀。你不同,家世好,容貌好,根骨好,一心修炼便足矣。旁的自有人替你操心。”

    说话的艺术是很重要的,男人在自尊心受挫的情况下,还是不要太过打击他了,捧着点好。

    卫子骏神色舒缓,轻声说:“你觉得,我……容貌好?”

    叶晨曦打量他,之前见到这家伙确实惊艳,穿得端贵周正,低调中又见奢华,既有世家公子的贵族范儿,又有翩翩佳公子的风流气度。模样端庄,长得也帅,与凌双馨比起,还要帅上三分。其实凌双馨也很好看,只是性子太过跳脱,又让她看过多次毫无形象的蓬头苟面,对他的容貌早已免疫了。但卫子骏不同,七分打扮,三分气质在那衬着,真真是男人中的极品。就算满面杀气地威胁自己,也无损他的英俊形象。

    只是这份英俊,在落水后,就全没了。

    如今的卫子骏,还是穿着那套不怎么合身的水手服,哪还有小说中所谓的“就算穿着不合身的衣物也丝毫不减损他的贵气”之类的形容。又因天天呆在船上,风吹日晒,原本白静的皮肤也晒得微黑,胡子也不能及时刮掉,嘴边四周已隐隐冒出胡茬子,哪里还有所谓的贵气。就一个看起来比较顺眼也还算帅气的水手。但与昔日的贵族修士比起,已经是云与泥的区别。

    果然,环境和衣装,能造就人,也能毁坏人。

    面对卫子骏一脸“求夸赞”的表情,叶晨曦自然要大方给予赞美:“嗯,英俊潇洒。与别的水手混在一起,也是最英俊的水手。”反正赞美又不花钱。落日城的下一任城主,还是不要得罪了,能搞好关系就搞好关系。

    卫子骏果然高兴起来,说:“多谢赞美。其实你也不差的。”这是他的真心话。

    叶晨曦笑得眉眼弯弯:“有你这句话,那我就放心了。日后我未婚夫要是嫌弃我,我就与他说,落日城的少主都说我好看,你居然嫌?什么眼光!”

    卫子骏怔住:“你有未婚夫了?”

    “嗯,十二岁时订下的。”叶晨曦抿了抿唇。

    卫子骏沉默了一会儿,又问:“哪家的公子哥?肯定很优秀吧,不然不会那么早就订下婚约。”比如他,都八十岁了,都还没成亲呢。修真界,这么早就订下娃娃亲的,除非双方父辈感情极好。

    “在同龄人中,应该算得上优秀吧,不过与你比起来可就差远啦。”叶晨曦不动声色地拍了他一记马屁,“不过与我们家,还算得上门当户对。因为我父亲救过他们父子,为了报答救命之恩,便订下了娃娃亲。只是究竟算不算数,谁也不清楚。”当年那个只比自己大上两岁的齐御,小小年纪,便已露出几分修真者的气势。而当时的自己,又矮又胖,与高挑又气质不凡的齐御站在一起,反差实在太大。当时齐御的父亲主动提出要结亲,齐御虽然没什么反应,可也瞧不出半分喜悦来。

    卫子骏便冷笑一声说:“修真界变数太多,只是娃娃亲而已。今后能否成亲,也是个未知数呢。”

    叶晨曦深以为然,是的,当时她就想过,万一今后齐御有了高枝,肯定会来退亲的。当时十七和十八没少讽刺她,说她又矮又胖,齐御再是为了报恩,也不一定会喜欢上她的。叶晨曦无所谓,她会祝由术,又是符师,长大后一枚瘦身符就能搞定。倒是不怕齐御嫌弃她的外表。只是修仙家族的嫁娶,往往都带着浓厚的功利性质。倘若叶家多年来原地踏步,而齐家却更上一层楼,那这门婚事,黄掉的可能性就居多了。

    “罢了,不提这个了。反正船到桥头自然直。”叶晨曦无所谓的耸耸肩,对卫子骏说,“我原本的目的地就是无妄岛,这回阴差阳错,倒还歪打正着。我也与张船主说了,我会继续留在张家,等挣足了去万绝山的盘缠,便要告辞离去。你呢?是等三年后与张船主一道去星辰岛吗?”

    卫子骏再一次讶异:“你去万绝山做什么?”

    “保密。”叶晨曦诮皮地眨眨眼。

    “万绝山是公认的绝灵之地,但我也听说,万绝山有绝世宝贝,谁要是得了去,会实力大增。只是千百年来,还不曾有修士成功征服过。失去了灵力的修士,与普通凡人无疑,几百年前,也有不少修士抱着碰运气的想法前往万绝山,但从此一后,便一去不复返。”卫子骏也曾听说过万绝山的秘密,但因为整个无妄岛都是绝灵之地,万绝山的秘密也无从探知,只在几百年前的灵简上偶然看到过。但也只是一语带过。介绍的并不详细。

    叶晨曦暗忖,看来九冥玄火的秘密还不曾被外人探知。大家只知道万绝山有绝世宝贝,却无人有那个能力得去。

    但绝世宝贝对修真界的诱惑实在太大,就算有千险万阻,应该无法阻挡修士们的步伐。想必,万绝山附近,应该有不少被束缚了灵力的修士吧。

    卫子骏说:“我们卫家有一位先祖,六百多年前便去了无妄岛,说要去万绝山碰碰运气,却是一去不复返。一百多年后,我那位先祖留在卫家的无神符已经灭亡。”

    没了灵力的修士,呆在无妄岛,简直就是种煎熬。怕是连凡人都打不过,卫家那位先祖,要么死在凡人手中,要么就死在万绝山。

    不过这些并不会吓退叶晨曦,她说:“我自有法子进入万绝山。这个就不劳你费心啦。”

    “你能有什么法子?可否说来听听。”

    叶晨曦犹豫,在心里挣扎片刻,最终还是觉得,多一个人,便多一份力量。经过这些天的相处,卫子骏的人品勉强还过得去,不是那种背后抽冷子下黑手的小人。于是便说:“想要进入万绝山,必须服下生长在万绝山的一种果子。此果名为飞仙果。”把飞仙果的功效与卫子骏说了。

    卫子骏双眼一亮:“这世上还有这等果子?”

    “嗯。不然我也不会轻易去万绝山了。”

    “这等果子,我们都无从得知,你是如何知道的?”卫子骏问。

    叶晨曦随便找了个理由:“就算你卫家富可敌国,但也不可能把全天下的秘密都掌握在手吧?”

    卫子骏:“这等神奇的果子,肯定会有异兽镇守。你有把握对付吗?”

    “不是还有你吗?”叶晨曦反问,“咱们是人类,人类是这世上最聪明的生物,只要肯想办法,什么问题都能解决。”

    卫子骏微微点头,但又还有一个更加现实的问题

    “可万一只有一颗飞仙果呢?”

    “自然是我服用。”叶晨曦毫不犹豫地说,“不过,等事成后,我会给你另一个不亚于飞仙果的宝贝。”

    “你有吗?”卫子骏反问。

    “驻颜丹,想不想要?”叶晨曦问。

    卫子骏呼吸一紧:“就是传说中的可以能使人青春永驻的驻颜丹?”

    “是。你十岁时服用,便一辈子都是十岁的模样。你二十岁服用,便一辈子都是二十岁的模样。明白吗?”长生又能够不老,谁不想?修士拥有比凡人更长的寿命,容颜衰老也会变得缓慢,可终究还是要老去的。那些上了一百多岁的修士,面容多少会带些苍老。等到了上千岁,满头白发和一脸的皱纹,这样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呢?因此,只要稍微有经济能力的修士,都会备上养颜丹,偶尔服用,只为缓解衰老。但驻颜丹,却是可遇不可求的。就算炼丹师会炼制,却苦无材料,也只能望洋兴叹。

    卫子骏说:“我们卫家有炼丹师。驻容丹的材料虽然难得,却也不是得不到。你这个驻颜丹与我诱惑并不大。”

    在容貌方面,男人确实没有女人那般在意。

    叶晨曦沉吟,又说:“你有未成熟的灵植灵药吗?我可以替你催熟灵植灵药。不管多少年份的灵植灵药,我都可以在短时间内把它催熟,千年份的,万年份的都可以。”

    卫子骏呼吸急促起来,“你还拥有这等能力?”会画符,还有驻颜丹这种极为难得的丹药,小小年纪,便拥有分神中后期修为,又还能催熟灵植灵药,她当真出自小修仙家族?

    叶晨曦矜持一笑,不答反问:“怎样?你考虑一下。”

    卫子骏沉默半晌,在庞大利益面前,再不识人间烟火的人都会权衡再三,生怕吃了亏,少得了好处。

    “万绝山究竟有什么稀世好宝贝?”他反问。

    叶晨曦说:“再好的稀世宝贝,都没有你我的份。”见他不相信,又不得不解释,“与你说实话实说吧,就算收伏了那个绝世宝贝,也还得交出去的。”

    “交出去?这怎么可能?”卫子骏明显不信,在绝对利益面前,什么承诺,什么信用,统统都靠边站。除非被逼着发下了心魔誓言,或还有别的不可告人的秘密或别的足够打动人的利益。

    叶晨曦说:“我要交给我义兄。我们早在几年前便做好了约定。他也提前给了我不少好处。所以等事成后分你一半的事儿,我没办法答应你。不过我想在事成后,我义兄应该不会吝啬给你别的好处的。”

    “你义兄既然知道万绝山有宝贝,为什么他不自己来取?非要你跑这么一趟?”卫子骏又问。

    叶晨曦抿了抿唇,说:“自然是因为,全天下,只有我才能收付那个宝贝呀。”

    “你?”卫子骏上下打量她,藏在宽大衣服下都遮不住的苗条身段,清丽绝论的脸尽管被遮了三分,看起来却也是个粉嫩鲜明的清秀佳人。年纪轻轻便已是分神中后期境界,确实是不可多得的修炼天才。可这样的人,居然能够收伏那个压制了整个无妄岛千百年灵气的绝世宝贝。说什么他都不肯相信。

    只是,叶晨曦这些天来的表现,一次又一次地震惊了卫子骏,下意识里,他还是认为,她应该能够收伏那个宝贝。

    “你义兄,为人可靠吗?”卫子骏问。

    叶晨曦听他这么问,便知他同意了大半,笑了笑,回答:“我这个义兄呀,我也不是很了解,但我只知道他比较信守诺言,知道很多我们所不知道的秘辛。并且,他出身很是不凡。”

    “比起初阳城的顾骄阳如何?”卫子骏问。

    “只高不低。”人家有天仙以上修为的父母,来天元大陆与刘东泽一样,不过是来渡金或历炼的,顾骄阳有吗?

    卫子骏深吸口气,握了握拳头,说:“好,干了。”身为修士,必须要有冒险精神。因为危险与机缘向来是并存的。若一味的担心风险而拒绝去冒险,那便只有一辈子做个温室里的花朵。身为落日城未来的城主,卫子骏比任何人都讨厌风险,可像卫家这样的大修仙家族,掌握了数万修士的生死和命运。表面上风光显赫,可背地里的付出和努力,也是不为人知的。而像卫家这样的大修仙家族,包括那些顶级修真门派,想要一直保持强盛状态,时时刻刻都在做着影响生死命运的决择和冒险,

    叶晨曦便笑了起来:“好,祝我们合作愉快!”

    二人击掌,分别发下心魔誓言。倘若飞仙果有两颗,自然皆大欢喜,若只有一颗,便那由叶晨曦独得。但事后,无论是叶晨曦还是她的那位义兄,都要给他足够惊艳的宝物做交换。并且,事成后,双方不得翻脸,不得暗中算计。

    发下心魔誓言后,叶晨曦又说:“我能拿得出手的宝贝只有驻颜丹和催熟灵植的本事了。你若是瞧不上的话,就找我义兄要别的吧。”

    ------题外话------

    新文订阅特别不理想,沮丧的不行,不过现在也看开了,现在的年轻读者,我是没办法满足他们了,毕竟年纪在那管着,太过码丽苏或少女心的梦幻文,姐是真的写不出来(唉呀,曝露姐的年龄了)也无法迎合大部份读者。现在弱弱问一下,看本文的读者,年龄段在哪个阶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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